关于核准2021年度第九批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分立、合并的公示
2021-03-15 16: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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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建厅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规定,现将宁夏金诺博泰建设有限公司等24家单位审查情况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
申报企业可登陆宁夏政务服务网查询具体审查意见,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截止日期:2021年3月19日)提交陈述申请,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上传电子材料,并寄(送)纸质材料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正规渠道反映,对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或吃拿卡要等问题,可随时进行举报。举报材料应采用书面形式,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请将举报材料寄(送)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纪委派驻厅纪检组或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宁夏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窗口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电话:0951-6982782
监督电话:0951-5030391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